地方造财政预算和决算的时候,没有议会监督、审批和问责,加上财权上移、事权下移就会出现这种结果:政府开支不仅毫无必要地滥用,还不得不乱用——你不把钱花出去,中央就会减少给你财政拨款,这逼得你不多用、不乱用都不行。
在中国读大学你会看到学校每年会选择性把一些完好无损的设施敲掉重修,就是这个原因:每年预算里包括了维修经费,这笔费用有时候是每年固定的,还经常找借口增加开支,这样中央才会给予财政拨款。如果你老老实实不报或少报,万一急需维修费用,你就没钱了。这就逼得你不得不多报,不管用不用得上,砸烂再修总比真要修又缺钱好吧?再说维修款项还可以挪用在其他项目上,如果你不多报就没有余钱可以挪用。地方政府也是一样的道理。
这里面暴露出来的不是贪腐问题,也不是官员攀比问题,而是财政制度混乱、无效造成毫无必要的浪费,以及难以从政治体制上予以节制和限制。
就中国这种体制而言,地方政府不发生巨额财政赤字和巨大浪费是不可能的。不要以为这些钱与你无关,政府的钱都是薅羊毛薅上来。本来就是掠夺性政府,没钱了就会不择手段掠夺。这种财政负担除了在隐蔽税收上压迫普通人,还会给民企和外企增加额外风险,比如政府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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