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敢不听蔡奇的? 【广州最新明确:允许企业总部大楼在显眼处设置企业名称、品牌LOGO】 记者今天获悉,广州市住建局、广州市民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建筑物标准地名申报与企业品牌宣传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企业自建且以自用为主的总部大楼,于建筑物外立面、楼顶等显著位置设置企业名称、品牌LOGO作为广告招牌,以支持企业品牌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只需要几秒!
创建帐户
已拥有账号并想要登录?
登陆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