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冬令时的第一天,有时间给无所不知的黄博士普及点常识:美国核心价值并不包括被推崇备至的“民主”,美国开国元勋(如华盛顿、麦迪逊、汉密尔顿)对“democracy”持谨慎甚至负面的态度。在他们看来,“民主”就是“无序的多数暴政”(mob rule),容易导致政治社会混乱。他们更推崇“共和制(republicanism)”,即由有德行的公民和代表组成的政府,而不是直接由民众投票决定一切。
美国《独立宣言》强调的是:
“人人生而平等……拥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谈的是天赋权利与自由,并沒有使用“民主”这个被今天的精英挂在嘴上的词。《美国宪法》建立的是代议制共和政体(representative republic),而不是所谓的“民主制度”。最初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总统由选举人团间接选举。普通民众直接投票权极其有限,甚至许多州当时仍“只有有产白人男性”才能投票。到19世纪中期以后(特别是杰克逊总统时期),美国政治才逐渐“平民化”,更多人才获得选举权。“民主”才从“暴民政治”贴上“人民主权”的标签。
还有历史上美国参众两院都是信仰上帝的议员,异教徒和无神论者极其罕见。穆斯林议员直到21世纪才首次出现,由此拉开了美国社会严重撕裂价值观混乱的序幕。Keith Ellison(基斯·埃里森)
来自明尼苏达州的民主党众议员,2007年1月宣誓就职,他是美国历史上首位公开信仰伊斯兰教的国会议员,他宣誓就职时不肯使用《圣经》,而是使用《古兰经》,他在国会任职到2019年,之后由来自索马里的Ilhan Omar(奧马尔)所取代。第二位穆斯林国会议员André Carson来自印第安纳州,从2008年当选一直到现在,是首位由穆斯林祖母抚养长大的国会议员。第三位穆斯林议员Rashida Tlaib来自密歇根州,从2019年当选一直到现在,她是首位巴勒斯坦裔国会议员,这些穆斯林国会议员无一例外都是打着民主旗号的民主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