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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执法人员谈应对警察审讯的一些方法
李老师你好:
我想从作为国内一名基层执法人员的视角,向仍在大陆境内、通过境外网络发表政治言论的用户说明:在从拘捕到审讯、移送检察院、起诉直至判决的完整流程中,如何表述以将可能受到的法律后果降至最低。
首先,最重要的仍是避免被捕。相关翻墙安全与匿名投稿防护措施,已由李老师团队发布过,其内容覆盖范围超过我本人所能掌握的全部技术细节。然而,经验数据显示,总有部分用户因疏忽而被发现并拘捕。即使长期教授网络安全的阮晓寰亦曾出现操作失误,此类事件具备统计必然性。
若已被拘捕,以下为标准化应对方案:
证据回应原则
仅对执法人员出示的客观证据作出对应承认。
没有任何客观证据支持的事实,一律不予承认。
在签字或按手印环节,无论执法人员如何催促、时间如何紧迫、材料数量多少,均须逐字核对,确保文件内容与本人实际陈述完全一致,仅在完全一致时方可签署。
责任层级最小化策略
根据刑法对共同犯罪的责任划分,主犯量刑最重,从犯次之,被迫或被蒙骗参与量刑最轻。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统一陈述自身属于“被蒙骗”或“被胁迫”。
当被询问具体实施者时,可指向身处境外的知名公众账号(如方脸、李老师等)。
通讯方式统一描述为Twitter私信、电报(纸飞机)、WhatsApp、脸书私信、IG私信等境外工具,并强调每次沟通结束后会立即彻底删除记录。
原因:上述工具服务器位于境外,执法机关调取难度极高,通常无法取得完整证据链。若供述国内平台,执法机关仅需向上级申请即可要求相关企业配合提供数据。
通过上述陈述,无论最终定性为寻衅滋事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均可将个人责任降至最低级别,因缺乏反驳证据,办案人员只能采信该供述。
案件复杂度与时间成本利用
我们基层办案单位日常案件数量较多,办案人员工作负荷较高。
若案件涉及多层境外关系或需跨平台调取证据,办案周期将被显著延长。
实际操作中,办案人员倾向于在能力范围内(而非严格法定程序范围内)拖延侦办进度。
根据过往案例,即使根据法律条款最终刑期仅为半年,若我们侦办耗时一年,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将超期羁押部分纳入最终判决刑期。
动机表述标准化
司法文书难以接受“追求公平正义”或“对中国人民的怜悯”等理念型动机。
体制内更易接受并直接写入文书的动机包括:
为获取境外流量并实现变现;
受境外人员雇佣获取报酬;
为申请政治庇护制造材料。
此类动机表述简单、无需复杂取证,便于办案人员快速结案。
总结而言,核心仅为两点:
(1)提供执法机关无法查证的事实陈述,以降低个人罪责;
(2)提供执法机关易于相信且乐于接受的功利性动机。
在因言获罪类案件中,办案人员实际所需即为此二者。
用户采用上述标准化表述,不仅有助于自身降低法律后果,同时也为系统中像我一样仍保有一定良知的办案人员提供操作空间,从而实现互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