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9.19 #张展 被闭门审判、当庭判刑四年。今判决书曝光,欢迎围观: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4年6月至8月,被告人张展在境外社交软件'X'(原推特)和Youtube(油管)上大量散布辱骂他人的信息和严重损害国家形象的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为证实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并出示了被告人供述、相关鉴定意见、书证等证据,据此认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张展的刑事责任,提请法庭依法审判。
被告人张展否认起诉指控的罪名。辩护人提出在案证据无法反映被告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动机和目的,亦无法证实其客观上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并破坏了社会秩序,故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经审理查明:2024年6月至8月,被告人张展在境外社交平台上大量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同年8月28日,张展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中浦鉴云(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及工作情况等,证实鉴定机构就案涉网页的内容及相关查看量、评论数、转发数等进行固定等情况。
2. 深圳殡仪馆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未发现被告人直播中所述的情况。
3. 公安机关出具的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证实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处扣押手机等物品的情况。
4. 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及抓获经过,证实本案的案发及被告人的到案情况。
5.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证实被告人的前科劣迹情况。
6. 相关户籍资料,证实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7. 被告人张展的供述等,证实其曾于本案侦查阶段承认案涉账号为其使用,案涉内容为其所发。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展在信息网络上大量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否认犯罪的辩解及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与在案证据证实的事实及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张展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展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8月28日起至2028年8月27日止。)
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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