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在书中澄清“诬陷贺龙与罗瑞卿”问题时指出,贺罗专案组都是周恩来负责,许多案子都是经毛周亲批、圈阅、定案的。他认为,刘邓等大批中央领导人受迫害,“毛泽东周恩来应负主要和直接的责任。毛泽东是决策者,而周恩来是主要执行者。”此话并非推论,而是知情之言,因为中央那些可致人于死地的专案组的 负责人与成员,全由军委办事组从部队选派,而吴是军委办事组主要领导人,了若指掌。如八届十二中全会给刘少奇定叛徒、内奸、工贼之罪,是在会议前夕,专案组从“武汉一个外国领馆搞来的”一份材料,仓促定案的;而彭德怀的定案,也是“应该由毛泽东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现在却成了黄永胜的“反革命罪行”。
吴法宪对毛整陈伯达也非常反感。毛在庐山会议上说,与陈“共事三十多年,从来没有配合过。”吴说,他与陈伯达相识多年,知道他为人胆小,处事谨慎,“书生气十足,是个标准文人”。在毛身边三十多年,帮毛拟了不少重要文件、讲话,怎么有了不同意见,就竟然说从来没有配合过?他指毛“一有了意见,就算总账,算老帐,一得罪就得罪到底,把人打入十八层地狱。对彭德怀、刘少奇都是如此。” 毛甚至这样指示:“陈伯达在全党全国的威信太高了,这次庐山会议要把他拿下来。”吴法宪说,其实,陈在中央像个小媳妇,康生、江青可以随便骂他,林彪这边的几个军头比较尊重他,他便同他们靠近,毛对此很不高兴。这是毛打陈,“分而治之”的原因。
---"吴法宪突破崇毛禁锢" ·金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