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stats
上海二中院近期召开“涉虚拟货币犯罪案件的适法统一”研讨会,对三个议题进行分析。其中,涉虚拟货币非法经营犯罪的认定,如行为不具有经营行为特征,仅属于个人持币、炒币,则一般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发布时间:
1
数据加载中
Markdown支持
评论加载中...
您可能感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