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ICE枪杀无辜美国公民事件之所以引发巨大争议,并不只是一次执法冲突,而是一次权力如何看待规则与生命的集中暴露。
万斯的辩护逻辑,为权力洗地与川普如出一辙,恰好构成了一条完整而危险的思想链条。
川普在表态中几乎没有任何对事件合法性的审慎讨论,而是迅速将责任归咎于“激进左翼”“妨碍执法者”,并将开枪行为定性为“正当自卫”。
这并不意外——这正是川普政治的一贯风格:先站队权力,再让事实配合叙事。
从法律角度看,万斯与川普共同回避了一个核心问题:ICE是否有权在公共道路上以这种方式接触并拦截该女性。
ICE不是普通警察,其执法权限高度限定于移民事务,必须基于明确、可说明的合理怀疑。在合法性尚未成立之前,“妨碍执法”在法律上根本无法成立。
非法执法,不会因为对方的恐惧或误判而被“洗白”。
但在川普式叙事中,合法性不再是前提,而是结果:只要最终由执法者开枪,合法性就被倒推成立。这是对法治原则的根本颠倒。
从政治层面看,这正是川普政府长期破坏规则的延续逻辑——把执法机构当作政治工具,把“安全”“秩序”当作一切越界行为的遮羞布。
在这种氛围下,执法者被默许“先行动、后解释”,甚至“无需解释”。万斯的辩护不是个案,而是这种政治文化的自然产物。
在人性层面,这套逻辑对双方施加了极不对称的标准:
对普通公民,要求其在面对蒙面持枪者时保持绝对冷静、精准判断、完全服从;
对执法者,却允许其在主观恐惧下迅速使用致命暴力,并事后获得政治背书。
这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宽容、弱者苛责的人性观——要求弱者像圣人一样理性,却纵容强者凭本能行事。
从哲学层面看,问题更为根本:当执法不再需要清晰身份、不再需要事前合法性、不再需要比例原则,那么社会秩序将不再建立在规则之上,而是建立在恐惧之上。人们服从的不是法律,而是枪口。
川普与万斯的共同之处,不在于他们是否相信法治,而在于他们相信:当权力认为自己“代表正确”,规则就可以暂时退场。
但历史早已反复证明,一旦规则为权力让路,最终失控的,从来不只是某一次执法,而是整个社会的安全感。
真正的法治,不是“你必须先服从”,而是权力必须先自证合法。
当这一点被颠倒,悲剧就不再是意外,而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