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孙志刚在收容所被殴打致死的新闻,被南方都市报冒险揭露之后,我看到的是官民一致的谴责与同情,看不到任何对恶警的赞美、对死难者的嘲讽和对同情者的歧视。我记住了一些耐人寻味的细节和回响。
孙志刚是在2003年3月20日早上10时许,在广州收容遣送中心附属医疗站死亡的,3月17日他因未携带身份证件被警方带走,之后在拘押过程中遭到毒打,最终导致死亡。一个多月后的4月25日,南方都市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才得以发表。
据参加采访、编辑的同仁讲述,孙志刚父母从湖北到广州认领尸体时,因向警方索要丧葬费遭拒又上访哀告无门,才开始怀疑官方给出的“突发心脏病死亡”尸检结论。一位在校女大学生向加盟本报才半个月的调查记者陈峰提供了这条线索,陈峰得到编辑陈志华的建议立即着手调查采访。
分管新闻的副主编杨斌对我说:“报道的关键在于,必须推翻官方的尸检结论。”我告诉他:“中山医科大学有个法医鉴定室,对社会开放,应该可以承接这项业务。我一个高中同学曾在那里实习过。”陈峰带着孙父把孙志刚尸体运了过去,结论是:“背部被钝器反复击打,致皮下大规模出血及脏器损伤致死。”
报道准备上版前夜,值班编委杨斌说:“报道还差省公安厅反馈意见。”我说:“不要再等,必须在禁令来之前见报。”
4月25日报道见报,轰动全国,反响巨大,我和杨斌都在等着受处分。几日后公安部副部长来广东督查此事,又几日南方报业集团领导范以锦向我传达:中共广东省委常委集体观看了广州收容遣送中心医疗站的监视录像,发现这个机构在成立一年来收治过1000余人,死者高达108人;德江书记震怒批示,必须枪毙所有打死孙志刚的案犯……
南方都市报案之后不久,有记者告诉我:中山医科大学的法医鉴定室已关闭对社会开放,两位擅自解剖孙志刚尸体的法医被判有期徒刑,罪名是贪腐公款——与南都案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