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死有余辜”成为口头禅,暴政已经在路上》
汉娜·阿伦特在研究极权主义时写过一句冷峻的话:
“极权的本质,不是残暴,而是让残暴变得理所当然。”
当人们开始习惯用“该死”“活该”“打死算了”去评价一个具体的人时,暴政并不需要亲自出手——群众已经替它完成了道德清场。
有人以“法律”“秩序”之名,为未经审判的暴力辩护;
有人用信仰的愤怒,合理化对生命的蔑视;
有人坚称“不服从就该死”,仿佛程序瑕疵可以自动升级为死刑判决。
问题不在于立场,而在于逻辑的坍塌。
一、暴政最成功的时刻,是让人们放弃程序
孟德斯鸠早就警告过: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所以文明社会才发明了程序、审判、证据、上诉——
不是为了纵容罪恶,而是为了限制权力。
当有人说“警察让你下车你就必须下车,不然打死活该”,
他事实上宣告了一件事:
执法者的判断,可以直接决定你的生死。
这恰恰是法治社会要极力避免的状态。
否则,法院、陪审团、宪法,都只是装饰品。
二、把信仰变成仇恨工具,是对信仰最大的亵渎
奥古斯丁说:
“没有正义的国家,不过是一群放大的盗匪。”
同样,没有怜悯的信仰,也只是一种情绪化的权力外衣。
当《圣经》被用来证明“某些人死得其所”,
当“被冒犯”成为剥夺他人生命尊严的理由,
那已经不是捍卫信仰,而是借神之名行人之暴。
基督教文明之所以区别于暴政,
不在于它宣称真理,
而在于它坚持:
任何人,都不应被随意处死。
三、“他是坏人”不是暴力的通行证
伏尔泰那句被反复引用的话依然有效: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文明的底线从来不是“你是不是好人”,
而是:
即便你是坏人,你也不能被随意杀死。
一旦社会接受“只要我认定你邪恶,你就不配活着”,
那所有人都有可能在下一个被划入“邪恶”的陈营。川粉也不例外。
四、暴力语言,是暴政的预备役
乔治·奥威尔指出:
“当语言开始腐烂,思想也会随之腐烂。”
“死有余辜”“扑街活该”这类语言的真正危险,
不在于粗鄙,
而在于它们提前取消了人的道德位置。
当一个人被描述为“本就该死”,
那么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暴行,
都会显得“顺理成章”。
这正是极权最熟练的技术。
我并不认为这些言论的发出者都是天生的恶人。
对这些为暴政洗地、口出恶言、被仇恨蒙蔽了心智的人,我不会有恨意,相反我内心是充满了对他们同情和悲悯。
他们那个缺乏爱的灰暗世界里是永远看不到希望和光明。
更多时候,他们只是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
选择了最简单、最原始的安全感:
强权、暴力与绝对服从。
但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
当人们为了“秩序”放弃尊严,
为了“安全”放弃程序,
为了“立场”放弃人性,
他们最终得到的,
从来不是正义,
而是一个连自己也无法幸免的世界。
正如卡缪所说:
“暴政并不需要你支持它,只需要你习惯它。”
而拒绝这种习惯,
正是文明仍然活着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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