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亮亮丽君夫妇发表声明,单方面解除商品房贷款合同。房屋尚处于基坑阶段时,102万元购房款即被划入开发商账户,相关操作未经购房者知情或同意。银行无视房贷监管与风控要求,纵容开发商违规,与其共同造成烂尾局面。依据司法实践中“无过错购房者无需为银行违规、开发商违约承担责任”的原则,亮亮丽君明确自身无过错。首付已付、手续已办,但多年来开发商屡次延期交付,严重违约。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亮亮丽君不再承担该贷款合同项下任何还款义务。
只需要几秒!
创建帐户
已拥有账号并想要登录?
登陆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