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还是白宫的“无法无天”?】美国最高法院近日以 6-3 的多数裁定,川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实施的大规模关税措施超出了法定授权范围。法院的核心判断十分清晰:征税权属于国会,行政部门必须在明确授权下行使权力,IEEPA没有授予总统广泛的关税征收权。
对此,副总统万斯将裁决斥为“来自最高法院的无法无天”(lawlessness from the Court)。
问题不在于万斯不同意裁决。问题在于——作为副总统和法学精英,他几乎没有提供任何有效的法律论证。
他没有指出多数大法官意见如何曲解了 IEEPA 的文本;没有论证法院在宪法分权结构上的推理存在何种根本性错误;没有说明司法审查在何种意义上构成了“越界”;甚至没有提出一个可供严肃讨论的替代性解释框架。
他给出的,不是论证,而是标签。
在一个以司法审查为制度常态的共和国里,将法院依法解释授权的行为直接定性为“无法无天”,却不给出任何法理说明,这本身就是一种轻率。不同意判决,大可以争论法理、争论立法历史、争论制度理论;但如果跳过所有论证环节,直接宣称最高法院在“造反”,那更像是政治情绪的宣泄,而非宪政层面的批评。
尤其令人玩味的是,万斯毕业于耶鲁法学院——一个以严谨的宪政结构与司法理论著称的学府。受过这种训练的法律人,不可能不知道司法审查行政边界是美国制度设计的核心机制。法院裁决行政行为是否超越授权,是三权分立运作的日常,而非制度性的“叛乱”。
当一个受过顶级法学教育的政治人物,在法理争议面前放弃论证、选择情绪化定性时,那么这不是对法院的裁决理由的反驳,而是对理性公共讨论的主动退场。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语言背后的后果。
当“无法无天”这种本应用于形容违法犯罪的词汇,被用于描述一项按法定程序作出的宪法裁决时,公共讨论的界线就被刻意模糊了。分歧被渲染为“非法”,制度争论被定性为“背叛”。长此以往,被削弱的不再是某一次具体的行政权力,而是公众对整个制度正当性的基本信任。
法院此次裁决并未剥夺总统所有的贸易工具,也未否认国会可以通过更明确的立法赋予行政部门更大空间。它只是重申了一个简单的法治逻辑:现有法律文本不足以支持如此广泛且不受限的关税权。而且,这种对总统行政权力的限制解释也是美国传统保守主义一直所主张的立场。
如果反对这一结论,完全可以提出法律理由。但当政治人物选择放弃理由,只保留情绪时,真正令人担忧的不再是政策的输赢,而是理性政治的退化。
在一个宪政共和国里,激烈可以存在,愤怒也可以存在,但论证不能缺席。否则,“无法无天”最终将不再指向法院,而会侵害公共讨论本身,并最终反噬这个体制赖以生存的三权分立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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