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暗杀主权国家领导人的事情,我还是有几个想法不吐不快
如果,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无法和自己的公民平等协商,无法用和平的方式处理不同意见,也无法容忍示威游行,那暗杀就是没有办法之后的办法,丝毫不值得同情
这也是为什么在权力的游戏中,乔佛里被毒死之后大家无人哀悼,反而拍手称快大快人心的原因
你也是人,我也是人,凭什么你的生命比我要神圣,你的政治比我要高明?难道在某些国家,领导人真的是“神”?
反观在民主国家,“国家领导人也是人”这件事充分地体现在,他们可以被普通人的选票选下去,可以被贬为平民,也可以被辱骂批评唾弃
所以的确是没有暗杀的必要,这些领导人和普通人一样,暗杀违反了他人的生命权。
如果说暗杀外国领导人违背国际法,我认为应该加上这么一个条件:
暗杀民主国家的外国领导人违背国际法;暗杀独裁国家的外国领导人,这是替天行道,也是这些人应当遭受的报应
不但不违法,还应该颁发诺贝尔和平奖
另外,我希望下一个被暗杀的独裁国家领导人是朝鲜,美国加油!
不解释,反对这条的把我拉黑就好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