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成员发文支持台、港独 涉煽动遭判监一年】
香港法院周二(14日)裁定一名法轮功成员在社群平台上,发布涉及推翻中共政权、煽动港独、台独的内容,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又称23条)的“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判处其一年监禁。
香港检方指出,被告庄伟文以Facebook帐号“Holy Raymond”发布53则被视为“散布虚假资讯及煽动性言论”的贴文,其中36则内容涉及鼓吹推翻中共政权,另有贴文涉及抹黑香港政府,并包含煽动杯葛选举及美化非法行为等讯息;他在去年11月底被捕。
据港媒香港01与《法庭线》报导,庄伟文为法轮功信徒,长期以北京政府强摘法轮功成员器官作为论述基础,呼吁推翻共产党政权,主张中国变成“联邦制”及香港、台湾独立。裁判官在法庭上表示,该说法毫无根据,属利用假讯息煽动公众情绪的常见手法。
此外,去年11月香港宏福苑发生重大火灾后,庄伟文曾发文暗示事件可能引发类似“反送中运动”的抗争,亦引起港府关注。该火灾造成168人死亡,为香港自1948年以来最严重事故。
裁判官表示,庄伟文的言论已超出一般政治表达范畴,足以危害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且其帐号设为公开,传播范围不限于有留言互动的用户,具一定社会影响力。
裁判官并指出,庄伟文曾使用“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而该口号早在2021年被裁定具违法性质。被告于调查期间仍以“言论自由”辩解,显示其政治立场在心中根深蒂固,属系统性的“公然挑战国家政权”。
根据2024年3月23日生效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煽动罪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
去年北京驻港国安公署警告有人利用宏福苑火灾煽动叛乱后,香港警方已加强打击网路上具攻击性的言论。一名时事评论员去年12月因涉嫌在YouTube发布涉及该起火灾的煽动性影片被还押候审,案件将于区域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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