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和最高检发布了《关于贪污贿赂刑事案若干问题的解释》,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门槛,由3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提高了整整10倍。
真他娘的与时俱进,有关专家解释:“要顺应经济发展形势,对抗通胀,将司法资源集中于大案要案”。这嘴长得,不给夜壶镶上就可惜了。
但同时大幅降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门槛——收回扣3万就入刑。对官员松了,对普通群众严了。
你以为特权只是高干病房、特供食品、子女上学就业。不,特权也包括面对法律处罚时的自我赦免。将国家工作人员定罪数额提高,对民间双标,实质就是:统治集团制度性的自我特赦。
群众早不奢望“王子犯法与庶民同当”,可现在是“庶民犯法罪加一等”。
演都不演了。不如出台一个法律,以“含赵量”“含编量”的浓度,来判断是否违法犯罪。
若想更牛逼,就直接发免死免罪金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