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一博主评论“在德中国留学生迷奸案”:
德国张大鹏案对于国内女生的最大意义在于,它显示了一条在犯罪学领域早已成为公理、但很多女性仍然不知道的一个事实,即「熟人强奸这一形式占到强奸的绝大多数」。
这不是一个正在争论中的话题而是一个已经被接受的定理。
熟人强奸占总强奸的比例,我看过最高的数字是97%,这个数据来源是英国的妇女保护组织 Women and GirlsNetwork (WGN) 从“来找她们寻求心理疏导和其他帮助的性侵受害人”统计的。其他国家近年来给的数据最少也有百分之七八十,如果是受害者涉及未成年则比例更高,通常都可以达到85%以上。
事实是,如果你问一个受害人“谁强奸的你",她回答“我同事”“我亲戚”“我朋友"“我前/现伴侣”“我同学"“我们训练队队医”“我们小区那个xxx"“我要去看他的房"“他要来看我的房"“他要收我的二手”“我要收他的二手”等等等等的概率,远远远远高于她回答“我不认识他”。
舆论告诫女人“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以及古往今来古今中外都把强奸这一行为塑造成“黑夜里孤身一人走偏僻小路被不认识的男人侵犯"或者“你去酒吧夜场等【好女人】不该去的地方然后被坏男人侵犯”
—它们共同的特点是将强奸定义为【常规以外的东西】,也就是【如果你很乖,如果你按轨道运行,就不会发生在你身上的东西】。
但很显然事实并非如此。
强奸刷新在生活常轨的任何地方。强奸从来不是常轨外的意外。
在这个意义上,劝女人别走夜路别穿着暴露“不立危墙之下"之类的言论所产生的危害远远不止于“受害者有罪论”这么简单。
它主要服务于把减少强奸案的义务推诿给受害人、将强奸模糊化为“例外”、无视亲密关系乃至社会结构本身的痼疾、试图转移对【真正占大头的危险来源】的关注、分析、预防和治理、无视绝大多数强奸发生在既有的社会关系之内。
男人为什么可以一边自诩“有绝对力量”“成年男性可以一拳打死五个女人一脚踩死十个女人",一边又能够规劝女人“你要遵守规则,只要你做一个穿衣不暴露,不走夜路,不去酒吧的好女人,你就不会被强奸"?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之类的劝诫的本质是为父权社会制造可供享用的“好女孩”,同时将她们暴露于更大的、她们完全不知道的危险之中。而如果有一种劝诫真的是为了女性的安全考虑,那它更有可能表现为“我建议你6B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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