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克拉荷马州反童婚法案在众议院 51 比 36刚好过半通过。还是比较意外的,OKC啊。
自2000年以来,美国有30多万未成年人成婚,其中14岁或以下的童婚约1300多人。包括OKC在内,全国17个州禁止未成年人成婚,其余州法定婚龄低于18岁,有些州不设下限。
美国的反同婚运动的重要领袖是Sherry Johnson。她8-9岁时遭教堂执事强奸,10岁生子。脸上无光的父母要求她嫁给强奸犯。当地的佛州法官批准了她11岁结婚。至她17岁明白过来离婚时,已经生了6个小孩。
这个法案在OKC显然属于超前。即便麻省,直到2022年,其法定最低婚龄也是女12岁男14岁(当然需要法官特批)。
赞成与反对意见。
共和党州众议员Justin Humphrey(反对废止未成年人结婚):“我认识很多人,我自己的家族里也有人在 16 岁和 17 岁时就结婚了。你猜怎么着?他们一直白头偕老,直到去世。所以,你们的意思是,他们当年根本不应该拥有结婚的机会吗?”
民主党州众议员Michelle McCane(支持废止)结婚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甚至无权主动申请离婚,也无法入住反家庭暴力庇护所。她表示,自己在 15 岁时未婚产子,如果母亲允许她嫁给那个她“在八年级时看上的人”,她的人生经历将会“很困难”。
Humphrey:“他们想把法律改成只有满 18 岁才能结婚。他们想剥夺父母允许 16 岁孩子结婚的权利。在女方怀孕的情况下,或者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父母可能愿意允许他们结婚,我认为这完全是那些年轻人和父母之间私下的事。我不认为政府应该跑来告诉我们老百姓该怎么管教自己的孩子。”
俄克拉荷马州儿童倡导研究所首席执行官Joe Dorman:“俄克拉荷马州在儿童性贩卖方面的犯罪率非常糟糕。这些孩子在如此小的年纪结婚,本身就是性贩卖的一部分。当一个年长的男性娶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就会引发性贩卖和强迫卖淫的问题。这种恶习在俄克拉荷马州必须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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