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5月,一封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信访回复,悄悄在中国性少数群体的圈子里传开了。 它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落款日期是2026年5月8日。 在信中,最高法不仅对公民提出的“在司法审判中明确禁止基于性取向与性别认同歧视原则”的建议给予了正面回应,更系统梳理了近年来中国法院在性少数群体权益保护上的三大突破。 信中明确表态:任何基于性倾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的不合理歧视,均为法律所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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