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迫成婚逃离后被判重婚
据红星新闻6月1日报道,湖南娄底双峰县一名女子苟某菊被一审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审将于近期开庭。报道引述一审判决书称,双峰县法院认为她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子女,构成重婚罪。苟某菊不服上诉,称自己当年并非自愿嫁给黄某来,2012年登记结婚也不是自愿,而是为了解决孩子户口、上学问题。
苟某菊称,2008年她未满16岁、仍在贵州上学时,被父亲和舅舅以外出喝喜酒/打工为由带到湖南,后被许配给比她大18岁的黄某来。报道提到,一份2008年的《协议书》显示,围绕她“结婚”曾出现补偿款安排;苟某菊父母接受采访时也承认,当年没有告诉她此行目的是相亲、嫁人。她此后在2009年、2011年生下两个儿子,2017年曾出逃,2020年报警称遭黄某来殴打后再次离开;派出所《报警案件登记表》显示,当时警方登记为夫妻纠纷、轻微伤并调解。
2020年后,苟某菊在广东打工时认识向某泽,之后同居并于2022年、2023年生育两个孩子。2024年她曾起诉离婚后撤诉,后因重婚案被追诉。报道称,黄某来在调解中要求苟某菊和向某泽支付35万元补偿,否则坚持让他们“去坐牢”。目前向某泽涉重婚罪二审已开庭但尚未宣判,苟某菊案二审也将近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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