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沙河市,年过四十的张某与单位女同事发生不正当关系后,突发脑出血,经开颅手术后变成“植物人”。
公司以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母亲作为监护人起诉公司,索赔社保补缴、疾病救济费、医疗补助费和违法解除赔偿金共计38.3万余元。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支付病假工资11159.98元,其余诉请全部驳回。
不少人对这个判决感到意外:员工已经成植物人,公司依旧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难道法院偏向企业?
其实核心逻辑是:员工患病并不等于拥有“免罚护身符”,劳动者的医疗权益有边界,不能因为生病,就免除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责任。
张某曾作为职工代表,参与制定公司制度,清楚规定和同事发生不正当关系属于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这份制度经过职代会讨论,内容合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通知工会,程序合规,因此无需支付赔偿金、医疗补助。
但公司并非完全没有责任。发病到解除劳动关系这段时间,双方劳动关系还在存续,法院判令公司支付该阶段的病假工资。
另外,家属主张的社保补缴,不属于劳动民事诉讼受理范围,需要向社保行政部门另行主张。
💡提示:企业的规章制度想要获得法院认可,必须经过民主制定流程和向员工公示告知,且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对劳动者来说,遵守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基本义务。如果遭遇违法辞退,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补充:本案只审理劳动关系争议,脑出血诱因、相关民事侵权责任不在本次诉讼的审理范围。
“出轨”本身不是医学病因,真正相关的是性行为带来的急性血压波动。
性兴奋和高潮会强烈激活交感神经,使心率加快、血压骤升,收缩压可升高20—80 mmHg。
对于已有高血压、颅内动脉瘤或脑血管畸形的人,这种骤然波动可能成为脑出血的“引爆点”。
研究显示,性活动后1小时内,自发性脑出血的相对风险可高达30倍,但前提是脑血管本身已存在脆弱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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