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个加拿大的移民故事
2008 年夏天,一名华人移民李伟光在灰狗巴士上,把一位素不相识的白人男子杀害并斩首,甚至还挖出心脏含在嘴里。
最终法庭认定他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属于“精神失常状态下行凶”(Not Criminally Responsible)。
因此不判刑坐牢,但必须接受长期、强制的精神病治疗与监管。前几年李伟光已经在社区恢复正常生活了。
加拿大社会并没有因此攻击“华人”、也没有因此仇视“移民” ——
加拿大媒体与公众的焦点始终是精神疾病与公共安全,而不是他的族裔或出身。
如果枪手精神病却阻,那么借题发挥,才是真的不要脸中的不要脸!
我把维基百科介绍整件事的链接放在推文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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