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在大饥荒年代变成一种商品,会说话、会干活、会生育的商品。在人贩子和需要妇女做婆娘的男人之间频繁的发生着暗地的交易。经过对八十多位逃荒者的走访,所调查出甘肃逃荒妇女到陕西的价格基本如下:
1:一个妇女,或者年青未婚的女子,可以卖得100元。其中包括坐火车的路费、伙食、汽车费用等等 ,人贩子除去开销,最后的“利润”可能是五、六十元,这在当时是不少的钱。虽然冒险和辛劳,但是有不少人从事这个行业。我看到一些当时的官方文件说,有些人贩子把一个妇女能卖到400多元。但在我的整个采访中还没有听说过这么高的价格,这对当时公社集体化的农民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
2:50元~60元不等。更多的陕西男人,鳏夫或者单身男人根本拿不出一百元钱,就是借,那个年月家家紧张人人没钱,人贩子又着急着走。一般来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把一个妇女从甘肃某县山村领出来,送到陕西某县“收货人”手里,就不会再来打扰他们的生活。于是,50元~60元也能成交,彼此不会吵架闹事。
3:用粮食交换。有时是家里的父亲、兄长,甚至丈夫带领这些妇女出来,挨家挨户的询问,看收留不收留这些妇女、女子。如果有人收留了,讨价还价,换上二、三十斤包谷,也不会太多。最重要的一点,当时政府不允许粮食私人交易,如果被抓住就会被没收。再一个陕西人本身粮食短缺,能少给点,自己就多吃点。甘肃地方多是山地,就是换多了,也很难背回去,并有被打劫杀身的危险。最主要的,还是没有粮食。
4;一个馍一个媳妇,谁给吃的就跟。一个馍在当时的价格是一块钱,一个馍就能找一个媳妇吗?好像是在说笑话。但是逃荒妇女王秀英,77岁,她说:“我的妹子去相亲,我说能不能看上,回来给我说一声。到那家,人家给吃上了一个白面馍,我妹子就不回来了,跟上人家了。”当时只有19岁的李春花说:“下了火车,就有在火车站等女子的人,他领我到食堂,给买了个馍,就花了一块钱,吃了,我就跟回来了。不说人模样子好不好,先有个地方住下。”
5:白捡一个媳妇。有些妇女是下了火车,漫无目的的要饭,到一个村子被人收留,就一个馍都没有了。还有些是在烂庙里、小草房里休息,被村里人领回去,就那么生活在一起,一分钱都没有花。白捡了个婆娘。
6:儿女白白送给人。有一些妇女来陕西时带着四、五个孩子,因为没有户口,新的夫家很难养活,她们会把一、两个娃娃送给别人抚养。“女娃娃有人要,男娃娃没有人要。”“小的有人要,大的没有人要,害怕养活大跑了。”送自己的孩子给人家,不得分文,只要求把孩子养活大。娃娃跟母亲逃荒出来了,还是不得以送人了。
---甘、陕逃荒妇女血泪史
作者: 依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