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我们假设哈,我是说假设,如果财新周刊的大量新闻调查,或者以前王志安国内局面的新闻调查,经常把自己通过线人买来的“内幕消息”进行公开曝光(这里的公开的意思是,就直接告诉公众,我们拿到内幕了,现在告诉你),又或者放出什么私下录音,大概率他们会被公众的口水淹没,因为除了新闻价值外,这种行为的私德是极其恶劣的,不符合中国人的“道德观”的,如果惹恼官方,甚至他们的“线人”也会立刻被查到后施以严惩。但美国这个社会就很奇怪,几十年下来了,似乎记者放料的行为,是符合公众道德的,而且你要是线人放料就算了,很多时候会出现熟人放料,就是比如记者本人亲自混入某个圈子,博取当事人信任后,偷偷录音录像,再做成新闻节目播出去,在我看来,这些行为都很匪夷所思,甚至大部分媒体公司都会这么干,以自己的料劲不劲爆为荣,有没有懂的人出来讲两句,这是文化差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