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一律师评“ #女硕士失踪生子孩子父亲不构成强奸罪”: 带她回家,让她生孩子,把她生的孩子卖掉换钱,村民强奸她,猥亵她的女儿。 “收留”她回家而没有报警的那个人,因为有了与她的“事实婚姻””,所以没有判刑。 她的硕士毕业论文,我看不懂,写于2006; 对那个人的无处罚决定,我也看不懂,这是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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