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名86岁老人重度失能,需要24小时翻身、吸痰等专人看护,家属聘请两名护工居家照料,约定每人每日工资350元。
从2025年1月起护理费持续拖欠,累计欠款40万元,家属虽签订还款协议却多次违约,护工讨薪无门。
6名子女互相推诿:
1. 当初签订护理合同的是三儿子和小儿子,二人称生意亏损无力支付;
2. 其余四个子女以自己未参与签约、认为只需要一名护工为由,拒绝分摊护理费;
3. 小儿子承认欠薪属实,但表示向其他兄弟姐妹求助分摊费用遭到拒绝;大儿子则表示自己没签字,不认可双护工安排。
法律提示:
律师表示,赡养父母是所有子女的法定义务,任何子女都不能推脱责任,两名护工可凭护理合同,还款协议等证据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