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报道“子弹费”
1981年1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长篇通讯《历史的审判》,其中有一段提及林昭的案件:
1968年5月1日清晨,几个“有关方面”的代表找到了她年迈的母亲,宣告林昭已于4月29日被枪决。由于“反革命分子”耗费了一发子弹,她的家属必须交纳五分钱的子弹费。这真是使人毛骨悚然 的天下奇闻!在中世纪被判“火刑”烧死的犯人无须交付柴火费,在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用“电椅”处死的犯人也从未交过电费,唯有在林(彪)、江(青)的法西斯统治下,人们竟要为自己的死刑付费,这不能不说是又一个“史无前例”的创造发明!也许在若干年以后,我们的后代对上述这一切将难以置信,但不幸的是,它确实是发生在我们这一代人生活中的事实。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都曾经为它感到极度的羞耻。
---彭令范:林昭案卷的来龙去脉
图:一幅摄影制作题为《五分钱子弹费的备忘录》,(高氏兄弟)左边挪用了毛泽东在陕北所拍的一张照片,他歪戴着帽子,一脸痞相,心怀叵测地在动脑子。我初次看到这张照片是在网络作家老乐的博客中,老乐将这张照片题为“一个混混的谋算”。在他“谋算”的头顶,高氏兄弟拼贴了一个五分钱的硬币。图像右边是林昭像,下面是天安门广场上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和毛主席纪念堂全景。
如果你看过胡杰的纪录片《寻找林昭的灵魂》或听说过这位自由女战士的故事,那个五分钱硬币自然会在你的观感中发生“观念化”的反应:众所周知,不只是林昭,包括遇罗克等很多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的人在枪毙后,公安局都有过派专人向死者家属收取子弹费的做法。政府枪毙了死刑犯,还要让家属支付子弹费,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政府恐怕都谋算不出如此流氓的规矩!不管毛是否亲手杀过人,可以肯定的是,自从他参与打AB团直到他死去,经他批示或暗示,以及由他发起的整人运动杀害或逼死的人何止千万,甚至上亿!林昭的死刑据说就与毛泽东的亲自过问有关。
---康正果:毛像的流变与高氏兄弟的“去毛”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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