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有网友晒出四川大学的学费减免相关规定,其中明确将“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列为取消学费减免资格的情形。
这一规定得到不少网友支持,有人认为,既然有钱长期购买香烟等非必要消费,就不应再享受面向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
这并非四川大学今年新出台的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学校至少从2016年前后的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就已有类似表述。
其他院校,如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10月2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中也有同样的规定。
这一规定之所以近期引发网友热议,是因为不少网友联想到本月江西赣州“低保家庭女孩赴香港看演唱会”事件。
当时,网络平台流传“江西一名女孩赴香港观看演唱会,因出境消费被取消全家低保待遇”。
随后,网友开始热议领取学费减免、低保等公共救助后,个人非必要消费应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其受助资格。
9月7日,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通报称,女孩赴港观看演唱会确实触发了低保对象动态监测预警,社区随后进行了政策提醒,但当时并未取消其家庭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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