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毛统治时期由毛政权实施的屠杀之背景,既非战争状态,也非源于自己生命或政权存亡受到威胁,而是在承平时期的大批杀戮。屠杀对象均为非武装的驯服平民。如,前政府的中低级官员、地主、富农、思想异己分子等等。特别是上世纪中叶发生在湖南道县和广西等地对地富家庭老弱妇孺满门屠杀,令人发指。在 世界史上是罕见的。
中共建政之初的“镇反”运动,是彰显毛泽东屠杀手段最突出的运动。在他亲自策划和指挥下,这场运动从一开始就带有明显的滥杀倾向。在毛心中,是没有存在丝毫“法治”观念的。譬如,“镇反运动”从1950年3月就开始了,但是直到7月23日,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才公布《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就是说,杀戮在先,杀戮的规定在后。到1951年2月21日,也就是在镇反运动已经开始将近一年以后,在数万、甚至数十万人已经人头落地以后,中国政务院(国务院)才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告诉民众谁是“反革命”。
---大饥荒与毛泽东之责
——审毛之三
作者: 陈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