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劉卓華:宋教仁的妥协应先于诉求
辛亥革命推翻清朝以后,中国第一次建立共和政体。宋教仁是民国初年最重要的议会政治倡导者之一,他主张通过政党竞争和国会选举建立责任内阁,使政府逐渐向国会负责。
从制度理论上看,这一目标并没有问题。真正值得讨论的是:1912年的中国,是否已经具备直接实行成熟议会政治的条件?
我的看法是:当时最需要的不是立即争夺政府控制权,而是政治妥协和制度建设。
宋教仁如果把责任内阁作为长期目标,而不是立即实现的政治诉求,或许能够给民国留下更大的制度成长空间。
一、民初最大的困难,是制度基础不足
1912年的中国刚刚结束帝制,现代政党、议会、司法和地方自治都处于起步阶段。
更重要的是,军队还没有真正实现国家化。袁世凯拥有强大的北洋军事力量,而国民党则逐渐通过选举获得国会优势。
这就形成了一个危险的权力结构:
总统掌握行政和军事力量,国会掌握越来越大的政治合法性。
如果双方把政治理解成“谁控制政府,谁就赢;谁失去政府,谁就输”,那么政治竞争很容易从议会斗争发展成权力斗争,最后甚至走向军事冲突。
这恰恰是当时最应该避免的局面。
二、宋教仁应该先争取什么?
如果我是站在1912年的历史条件下重新设计政治路线,我认为宋教仁首先应该争取的不是“国民党立即组阁”,而是三个基本条件:
第一,司法独立。
让法院能够依法处理政府与公民、政府与议会之间的争议,使总统也必须受到法律约束。
第二,新闻自由。
允许报纸自由批评政府、调查腐败和揭露滥权,使社会拥有持续监督政府的能力。
第三,国会财政监督。
政府预算、重大借款和重要财政支出必须接受国会审查。因为没有财政监督,议会很容易变成一个只有发言权、没有实际约束力的机构。
这三个要求与立即要求总统交出政府控制权相比,冲突程度相对较低,却能够逐步建立真正的宪政基础。
三、真正关键的是军队国家化
然而,仅仅有司法和媒体还不够。
民初宪政最大的结构性问题之一,是军队与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没有解决。
军队国家化不能简单理解为“所有军队归总统指挥”。
如果只是把地方军队集中到总统手中,那么结果可能只是从“多个军阀控制军队”变成“一个强人控制军队”。
真正的军队国家化应该是:
军队属于国家,而不是属于个人、政党或者政治派系;军队最终接受宪法和文官政府的控制。
只有做到这一点,议会才可能真正制约行政权。
否则,即使国会通过法律,总统仍然可以依靠军事力量解决政治冲突。
四、教育同样重要
政治制度不是仅仅写进宪法就可以运行。
当时中国还需要进行长期的公民教育,让社会逐渐理解:
什么是选举,什么是政党,什么是国会,什么是地方自治,为什么反对党是合法的,为什么军队不能干预政治,以及为什么一个政党在选举失败以后仍然应该拥有合法的政治空间。
民主最重要的基础之一,是让所有政治参与者相信:
今天输了,明天还可以通过合法方式赢回来。
如果政治失败意味着失去一切,那么政治就很容易变成生死斗争。
五、妥协不是放弃责任内阁
有人可能认为,主张妥协就是要求宋教仁放弃自己的政治理想。
恰恰相反。
真正的妥协应该是:
坚持最终目标,但接受分阶段实现。
可以先接受一个总统权力较大的共和政府,同时逐渐建立司法独立、新闻自由、国会财政监督、地方自治和现代政党制度。
然后随着这些条件逐渐成熟,再扩大国会权力。
最终实现:
总统主要作为国家元首,政府由国会多数支持的政党组成,内阁向国会负责。
这仍然是宋教仁所追求的责任内阁制,只是没有要求一步到位。
六、为什么我认为“妥协应先于诉求”
1913年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取得明显优势以后,宋教仁准备推动政党内阁。随后宋教仁遇刺,政治矛盾进一步激化,并最终发展为二次革命。此后袁世凯逐步压制国民党和国会,1914年国会最终被解散。
这里不能简单证明“如果宋教仁妥协,历史一定会改变”。袁世凯是否愿意接受真正能够约束自己的司法和媒体,同样是一个巨大的未知数。
但是,从制度设计角度看,有一点是值得反思的:
当国家还没有建立解决权力冲突的制度时,过早把政治竞争变成总统与国会争夺政府控制权的零和博弈,风险非常高。
因此,与其首先争夺“谁来控制政府”,不如先解决:
政府如何受到法律约束?
媒体能不能监督政府?
国会能不能控制财政?
军队究竟属于谁?
政治失败者能不能继续合法参与政治?
这些问题解决以后,责任内阁才真正拥有稳定运行的基础。
结语
宋教仁的理想可以理解为:
让中国从个人政治走向政党政治,从总统权力走向议会监督,从个人统治走向宪政。
这个方向本身未必是问题。
真正值得反思的,是实现它的顺序。
对于1912年的中国来说,也许更合理的道路应该是:
政治妥协 → 司法独立 → 新闻自由 → 国会监督 → 公民教育 → 地方自治 → 政党成熟 → 军队国家化 → 文官控制军队 → 最终实行责任内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