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30日,台灣社團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中國跨國鎮壓威脅升高,呼籲立委與政府引入外國代理人法、完善反滲透法制」。
在記者會上,華人民主書院協會專案經理蔡智豪發言:
各位媒體朋友、各位現場的朋友,大家好。我是蔡智豪,香港行動者,也是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的專案經理。
我曾參與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後來來到台灣,現在也是一名台灣公民。今天,我以人權工作者,也是曾受到跨國鎮壓影響的當事人身分,支持政府與立法院儘速完善相關法制。
離開香港之後,我仍曾遭遇跟蹤、偷拍及個人資料外洩。在台灣就學期間,包括我在內的香港學生成績單,遭中國官方媒體《環球網》披露,用於政治抹黑。這些經驗讓我知道,即使離開香港,威脅仍可能進入我們的生活,也影響身邊朋友的安全感。
華人民主書院同樣面對這些壓力。我們的活動曾有人到場偷拍、監視參與者。依書院後續查證,部分事件涉及中國及香港方面透過台灣徵信業者執行。六四紀念活動也曾接獲隨機殺人及炸彈攻擊恐嚇,我們在台灣重建的《恥辱柱》,亦曾遭噴漆破壞。
這些事件會影響一個人是否願意繼續發言,也會影響其他人是否敢參加活動、公開身分,或與我們接觸。對民間組織而言,還必須投入額外的人力與資源維護安全,才能繼續進行公民教育、歷史保存與人權工作。
因此,當我們看到黃逸豪先生的遭遇,更能理解這種暴力帶來的威脅。依檢方起訴內容,有人涉嫌出資指使在台人士跟監,並以車輛衝撞,企圖讓他受傷、無法演出。
這件事也在向所有公開批評中國政府的人傳遞恐嚇:即使你身處台灣,仍可能因為自己的言論受到報復。當人們因此減少發言、退出公共生活,台灣的言論自由與民主參與,就受到實質侵害。
所以,我支持補足防制跨國鎮壓的法律規範,也呼籲各黨派立法委員共同承擔責任。保護人民免於政治暴力,應該是民主社會的共同立場。
現行法律可以處理部分傷害、恐嚇、毀損及非法蒐集個資的行為,但我們需要更完整的規範,處理境外勢力透過指示、委託及資助,在台灣壓制他人行使權利的行為。
追究責任,也必須從實際執行者,繼續往上追查幕後指使、資金及協力網絡,避免同樣的委託模式不斷找到新的人執行。至於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等方案,我們期待政府與立法院公開討論具體設計,清楚界定適用對象、行為及監督方式。
從我個人與書院的經驗出發,我想進一步提出三個要求。
第一,讓保護措施真正到達受到威脅的人。
政府已經成立跨機關協處平台,也開始採取個案保護、查緝與業者宣導措施。這些進展值得肯定,接下來需要讓民眾清楚知道,遇到問題時如何使用這些機制。
一個人遭到跟蹤、偷拍或恐嚇時,應該有可信任的求助窗口,有人協助保存證據、評估風險,並持續追蹤。當事人往往沒有能力查明幕後是誰,制度必須能接住這些具體疑慮,及時提供協助。
支持的對象,也應涵蓋尚未取得台灣公民身分的人,以及協助他們、承辦活動的民間組織。法律、心理與安全方面的支持,都關係到我們能否繼續生活與工作。
第二,讓預防措施精準辨識風險。
我們支持政府檢討入境申報及查核,針對涉及鎮壓、情報蒐集或施暴風險的人員,加強辨識;也支持持續提升徵信業者對可疑委託的辨識、拒絕與通報能力,防止合法服務被用來監控及傷害他人。
但風險判斷必須有具體依據。香港人的身分,不能直接被視為危險的證明;一個人在香港被通緝或定罪,也必須檢視是否涉及政治迫害。我們期待制度有能力區分受到迫害的人,以及參與迫害的人。
第三,讓受影響社群參與,讓政策有持續追蹤。
港人,以及西藏、維吾爾和其他受到威權迫害的社群,都能提供實際經驗,協助政府理解威脅如何發生、求助遇到哪些困難,以及哪些措施可能造成誤傷。
我們希望這些經驗能進入修法諮詢與政策設計,也希望政府提出明確的修法時程、保護流程與資源安排,並在保障當事人隱私的前提下,讓社會能夠檢視落實成果。
作為一個從香港來到台灣的人,我很珍惜這裡可以批評政府、參與集會,以及公開討論人權議題的自由。我也希望,每一個在這裡生活的人,都能夠安心地享有這些自由。
我會繼續公開發聲,繼續從事人權工作。華人民主書院也會持續推動相關倡議。但是,人身安全的保障,不應該只依靠當事人的勇氣,也不能只靠民間倡議團體獨自承擔。
因此,我們呼籲政府與立法院拿出具體行動,完善並落實真正有效的保護制度,讓每一個受到威脅的人都知道:當我們選擇繼續發聲、繼續參與公共生活時,我們有制度可以依靠、有法律可以保障。
捍衛自由,不應該讓發聲的人獨自承擔風險,保障人權,也不能只停留在口號。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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