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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1月2日许艳收到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北京市司法局不给许艳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网上信访的《告知书》。从《告知书》上可以看到:1.许艳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许艳报名考试时,没有受过刑事处罚;3.北京市司法局仍以许艳受过刑事处罚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为由,不给许艳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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