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首宗国安案被告区锦新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4项罪名被重判12年半】据BBC,澳门首宗国家安全案今日宣判:民主派人士区锦新(69岁)被澳门初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四项罪名成立,包括“颠覆国家政权罪”、两项“与境外组织联系危害国家安全罪”及“违反保密罪”。
区锦新担任澳门立法会议员二十余年,也是澳门六四烛光晚会的长期组织者。2025年7月被捕后,他被羁押逾一年,案件全程闭门审理,由法院指派律师辩护。家属表示过去一年无法探视,也不知道辩护律师的身份。宣判消息在前一天下午才公布,旁听名额极为有限,据报道仅四家本地媒体获准入场。判决公布后,区锦新的妻子郑妙珊发公开信,怒斥这是一场中共及澳门当局对她丈夫的“政治审判”及“人格羞辱的莫须有迫害”。
这是一场公众与国际媒体无法旁听的审判。案件在闭门状态下审理,辩护律师的独立性及家属能否实际行使探视权利均存在严重疑问,外界几乎无从监督审判过程。和平参与政治、组织悼念活动及与境外机构交流,不应成为打压异见的借口。
就在昨天,香港的民主活动代表人物黄之锋也被重判十年。中共试图用港澳两地接连出现的重刑判决制造寒蝉效应之心昭然若揭,其无耻程度令人齿冷。
中国人权呼吁澳门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区锦新,保障其与家人通信及定期探视的权利,并呼吁葡萄牙、欧盟及国际社会继续公开发声,推动其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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