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自由”
11月6日,律师庭审时带水杯、遭审判长要求收起,律师质疑审判长的要求“无法律依据”后,法官叫来法警、并宣布休庭。
律师范辰发文称,当天上午,他在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时,因携带水杯与审判长钟某某发生争执。
审判长要求他将水杯拿下去,范辰询问这一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审判长直接回答“没有依据”,理由是“法官和对方律师都没有带水杯”。
范辰回应,法官和其他律师是否携带水杯与自己无关,“法无禁止即自由”,审判长无权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求他收起水杯。
随后,审判长叫来法警,要求范辰交出水杯,但遭到拒绝。双方僵持一段时间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开庭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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