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知乎早就已经完整复盘了,和立党老师说的差不多,大概就是刘强东在明尼苏达读了个水硕商科总裁班,结业的时候,当地的几个华人老板约着吃了个饭,同时在大学华人群里通过私下介绍,招募了几个女大学生作陪,刘婧尧也在其中,刘强东个人魅力强,有钱,在晚宴上风度翩翩,谈笑风生,刘婧尧和他相谈甚欢,然后就两个人结束后继续深入交流一下。去的地方是刘婧尧租住的公寓楼。刘强东也是厉害,这么大的老板居然不去酒店开房。难道怕查到开房信息? 刘婧尧没有车,据说是刚来美国没多久,吃饭也是一个陶同学接送的(据说是舔狗,并非男友),陶同学在散场后发现刘婧尧和刘强东单独走了,急得团团转,直接杀到了刘婧尧的公寓楼,趴在门上偷听,然后报警。警察一来,刘强东也傻眼了。 后来女方为了名节,或者别的原因,改口说是强奸。 不过最开始的警方接警记录里,刘婧尧并没有说是强奸,而是说是自愿的,自发的,用的还是spontaneously这个词,弄得警察都一脸懵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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