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收到台灣移民局關於就業金卡申請的補件通知,還是糾結在第一步。 要求提供註銷中國戶籍的證明文件,或證明我如果去中國辦理相關手續會面臨被審問和關押風險的材料。 我提供了美國國務院的相關人權報告,如果還不行,莫非要逼我全網直播去中國辦理相關手續? 希望台灣有關方面能考慮我的實際處境,從今年一月份申請到現在十月份,還是在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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